根据本人申请,经党支部培养、考核、审查材料,现拟推荐张健等11名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,并将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。根据发展党员程序要求,现予以公示,全校师生如对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、现实表现、工作实绩、廉洁自律等方面有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间把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给党组织。
公示时间:2016年9月9日至9月15日(共七天)
联 系 人:魏琰、高莹
联系电话:18945101680
办公地点:教一4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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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9月9日
附:《中共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会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》
上一条:关于2017年暑期赴美带薪社会实践项目报名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